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现就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就业困难是指:注册《营业执照》前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高台县境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二、申报及办理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咨询报名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镇村(社区)初审。申请人户籍所在镇、村(社区)初审申报资料,实地查看其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和实际运行情况,初审后在申报审批表中加注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人社部门复审。县人社局会同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领补贴人员的资格和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四)公示公告。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拟补贴对象,按规定要求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放补贴。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领人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者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三、申领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台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及正常运营流水、《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门头、法人、营业执照)实景照片(下同)。
(二)就业困难人员。《高台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及正常运营流水、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三合一”实景照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认定时间须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期之前)。
(三)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高台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及正常运营流水、《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实景照片。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认定证明(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认定时间须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期之前)。
(四)返乡入乡农民工。《高台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及正常运营流水、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三合一”实景照片、外出务工相关印证材料(注册营业执照前到县外务工,且稳定就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凭证)。
四、相关要求
1.本次一次性创业补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2025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未申报的,不再予以受理。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职村干部,历年来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当年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见习人员、进基层服务人员、失业金在领人员,往年享受过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均不得申报。
3.申报市场主体经营规范、依法纳税,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事件,无失信行为记录。
4.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助的市场主体,取消其补助资格,已发放的将限期追回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并予以曝光。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杨怀宏 咨询电话:0936-6620987
许彩娥 咨询电话:0936-6630345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